化妆品质检报告:
彩妆/香水/美发/美容护肤/美体/精油
以下产品需提供检测报告(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,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、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),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:
1)三项重金属:汞、铅、砷;
2)五项微生物:菌落总数、粪大肠菌群、绿脓杆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霉菌与酵母菌总数(皂类、花露水、指甲油和烫发产品无需检测五项微生物);
3)香水、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还需加检甲醇含量;
4)皂类产品需按照QB/T2485-2008《香皂》标准检测,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。
如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交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(特殊用途化妆品主要包括:育发类、染发类、烫发类、脱毛类、美乳类、健美类、除臭类、祛斑类、防晒类化妆品)
余浩群 联系方式:13824328299 座机:0755-294512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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